第一名模林志玲的欠稅官司,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由於林志玲並不是故意漏稅,因此只需要補繳稅金684萬, 原先的裁罰則是予以撤銷,對於這樣的結果,林志玲出席花博代言時表示,還是很遺憾。

雖然欠稅官司纏身,但林志玲看起來似乎沒受到太大影響,身為花博代言人,她不僅自己填詞,還開口��歌,不管在MV,還是在台上,林志玲保持一貫的優美姿態,但被問起自己的欠稅官司,最後法院判決只需要補繳稅金684萬, 罰鍰全部撤銷,志玲姊姊似乎還是不太滿意。

dsfds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拍攝高解析3D影像不再只是好萊塢大導演的專利!!

突破平面、挑戰臨場感官表現的富士相機,於10月7日舉行「3D視界 臨活呈現」2010秋˙新機上市記者會,發表全新3D相機-「FINEPIX REAL 3D W3」,世界首創雙鏡頭效能,創作專屬3D影像,帶給消費者全新的視覺享受,從此拍攝3D畫面,皆能輕鬆上手更貼近於生活!此外,記者會上更推出多款全新機種,搭載極速對焦、強大18倍光學變焦創新概念,精確捕捉精緻影像,滿足消費者不同的攝影需求!

dsfds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年一度的國慶日將於本週日登場,墾丁福華渡假飯店為一同歡慶國家九十九歲生日,特別推出「99國慶,加99送1晚」優惠。凡於99年10月10日入住,2人成行(含早餐),只要3,700+10%元,再加99元,就可多住一晚(不含早)。每年國慶日前後灰面鷲會南下渡冬,因此它又有「國慶鳥」之稱。以往此時遊客會聚集到社頂公園看猛禽如何聰明的藉由熱氣流作用攀升而上展翅高飛,形成「鷹柱」、「鷹球」或「鷹河」的壯闊場面。墾丁福華將於10月9日至11日連續三天推出「免費賞鷹專車」,載遊客到滿州里德橋欣賞「落鷹」景觀。凡飯店房客即可免費參加。今年國慶日就用渡假的方式來慶祝吧!

十月也是僑胞從世界各��返國的時候。位於林森北路上,鄰近蘆洲線中山國小站旁的伸適商旅為了體貼僑胞歸國的辛勞,特別推出了「僑胞回國住房專案」,即日起到11月30日,只要3,100+10%元即可入住精緻客房一晚!此住房專案內容並包含翌日早報、迎賓水果、迎賓飲料券、免費光纖寬頻上網、停車位、免費使用健身設備。

dsfds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記者陳珮伶/台北報導

康康本月13日將與女友張家霈註冊結婚,兩人相差18歲,交往3個月就決心定下來,消息曝光後,康康被虧猴急娶嫩妻,他笑稱自己才是被女友拐的。他說兩人剛認識時,他跟女友說「叔叔談過30次戀愛」,女友不但沒被嚇跑,還說:「老天爺安排你在感情上一直受傷,就是在等我長大。」讓他覺得遇到「對的人」。

dsfds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北市長郝龍斌(右)與擔任花博親善大使的林志玲(左) 8日在台北花博爭豔館,出席花博測試計畫啟動暨「美麗的力量」記者會,2人合影。中央社記者施宗暉攝 99年10月8日

dsfds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記者陳珮伶/台北報導

許多富商名人、包括藝人小S在內居住的「宏盛帝寶」,前天驚爆有中國應召女穿戴名牌到帝寶「外賣」。蔡康永因小S關係,經常出入帝寶,他昨天開玩笑說:「算是麻雀變鳳凰,蠻勵志的。」經記者告知有法官在豪宅內召妓,不忘一邊欣賞古董,他也笑虧法官是「心靈兼具」。

dsfds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記者陳慧玲/台北報導

潘嘉麗為了旺運勢,不惜唱反「調」!她還立志不再當乖乖牌的「官方小姐」,想要當有個性的「費歐娜公主」。

dsfds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國時報【張雅文/台北報導】

何豪傑、和家馨有了第二胎,竟又是個小壯丁,讓一心想生女的夫妻倆好失望。等待產檢那時,他還說:「我心情只是有點小緊張,得失心不會很重啦,男生、女生都好。」結果出爐,他超喪氣,癱坐在椅子上,抓頭低喊:「我以後真的很少很少機會可以抱到女生了。」

dsfds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記者陳慧貞/台北報導

「拉拉」徐佳瑩減肥大作戰,她偕精瘦男粉絲一起甩油、健身,兩人練提臀、瘦手臂、練擴胸蝴蝶機,一口氣使出渾身力猛拉數下,她忽然驚覺自己腋下副乳部位酸痛,感到副乳有迅速擴張的感覺,她尷尬大喊「不妙��,害羞地說:「如果副乳比主乳發達,內衣遮不住就糗大了!」

dsfds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一名模林志玲的欠稅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7)日宣判。法院判決林志玲需補繳稅金684萬4千多元,至於國稅局裁罰的135萬1千多元罰鍰,法院則予以撤銷,全案還可以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台北市國稅局認為林志玲在2003到2005年間,申報這三年的綜合所得稅時,短報收入1,730多萬元,因此要求她補繳684萬4千多元的稅金,再加上漏稅額的兩成罰鍰135萬1千多元,總計要求林志玲繳交819萬5千多元。

dsfds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